汇富盛病死禽畜项目验收报告0420
发布日期:2018-04-25 作者: 点击: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82 号)
2.《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文》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水质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冷却用水水质指标的要求。
2.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标准限值: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3.废气:有组织排放 NH 3 、H 2 S 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GB14554-93)表 2 中 15m 高排气筒排放速率的要求(NH 3 4.9kg/h、H 2 S0.33kg/h、臭气浓度 2000);有组织粉尘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 3 ;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 2 标准要求(烟尘 30mg/m 3 、二氧化硫 200mg/m 3 、氮氧化物300mg/m 3 );无组织排放 NH 3 、H 2 S 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