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选矿项目验收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25 作者: 点击:
一、前言
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300t/d铁矿选矿项目是由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铁矿磁选项目,只选不采,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王疃村西2500米荒山内,选矿厂原矿石外购,选矿采用磁选工艺选矿。
2011年3月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300t/d铁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9月23日,烟台市环境保护局以烟环审[2011]11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项目总投资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8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在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2018年1月,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编制了《烟台恒信矿业有限公司300t/d铁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2月,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进行了
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监测和调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1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2]38号文);
1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6、《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17、《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18、《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发[2009]112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
2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2号)。
2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