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标准件验收监测表(公示本)
发布日期:2018-04-20 作者: 点击: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1998)年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 2017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1995】335 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通知”
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5.《烟台大田标准件有限公司螺钉等标准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6.烟台大田标准件有限公司螺钉等标准件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2、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项目概况
烟台大田标准件有限公司位于牟平区武宁镇仇家疃东,本项目占地面积 8600m 2 ,总投资 150 万元,年产螺钉等标准件 100 吨。
2009 年 9 月,公司委托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科研所编制了《烟台大田标准件有限公司螺钉标准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1 年 10 月 13 日,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
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 万元,年产螺钉等标准件 100 吨。
本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其中技术及管理人员 3 人,工人 25 人,辅助工人 2 人;职工年工作时间 260 天,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