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天池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洗浴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表 (公示本)
发布日期:2018-04-02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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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1998)年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201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1995】335 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通知”
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5.《烟台天池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洗浴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6. 烟台天池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洗浴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 等级标准;
2、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
3.3、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一、项目概况
烟台天池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洗浴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 8 号,占地面积 2000m 2 ,该项目总投资25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洗浴中心共 3 层,一层为洗浴中心,二层为办公室、足浴按摩区、休息区,三层为客房。
2014 年 6 月,公司委托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烟台天池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洗浴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4 年 7 月 16 日,招远市环境保护局
以招环报告表【2014】51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劳动定员 40 人,年工作时间 330 天,3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