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鑫加油站验收监测表--公示版
发布日期:2018-03-31 作者: 点击: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
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1995】33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通知”
4.《招远市远鑫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招远市远鑫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性质为补办环评,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张星镇纪山纪家村村南。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本项目为一级加油站。项目于2012年4月投产运营。
本项目占地面积3242.32m2,总建筑面积1283m2,主要建设工程包括站房、罩棚和地下油罐区。油罐区共布设5个埋地油罐(双层罐),总容积为250m3(柴油按照一半折算,实际容积为200m3),其中布置有2个50m3埋地92#汽油油罐、1个50m3埋地95#汽油油罐、1个50m3埋地0#柴油罐、1个50m3埋地-10#柴油罐。罩棚内设置6台单枪加油机,其中3台汽油单枪加油机,3台柴油单枪加油机。
汽油年周转量600t/a(其中92#汽油480 t/a,95#汽油120 t/a),柴油年周转量500t/a(其中0#柴油300 t/a,-10#柴油200 t/a)。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6h,全年工作365d。
2017年5月17日,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验收,同意通过油气回收验收。(验收意见附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