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大沽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招远市大沽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招远市大沽河区域
建设内容:
本次大沽河治理总长30.15km,其中城子水库下游段17.88km(桩号0+050~17+930);城子水库上游段12.27km(桩号25+060~37+330)。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河道清淤疏浚、主河槽扩挖27.5km;
(2)新筑堤防13.752km,加高培厚堤防12.7km;
(3)险工段护砌4km,生态护岸4km;
(4)堤防两侧播撒草种护坡86.67万m2;
(5)改建拦砂坎2座,改建漫水桥18座,新建漫水桥11座,漫水桥改建生产桥1座,两岸新建穿堤排水涵洞(管)77座;
(6)河道两岸安设警示牌60处,以及河道信息化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535-8151726
邮箱:zykfqdx@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w-EoONNt03zpq_rXpBw6A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71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33093634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