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务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招远市东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张家岭矿区尾砂充填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岭矿区尾砂充填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单位:招远市东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01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15762238017
招远市东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张家岭矿区尾砂充填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2.27.pdf